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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人民法院通知领取标的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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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9-28 16:18:37 打印 字号: | |

河北省滦平县人民法院

段艳红:

本院在执行(2009)滦执字第59号你申请执行祁志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回标的款1000元,因通过卷宗记载的联系方式与送达地址联系不上你,现依法公告通知你领取上述款项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顾春志:

本院在执行(2012)滦执字第592号你申请执行马建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回标的款1500元,因通过卷宗记载的联系方式与送达地址联系不上你,现依法公告通知你领取上述款项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刘万山:


本院在执行(2004)滦民初字第243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刘万山与被执行人朱彦德、朱洪梅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执行回标的款1000元,因通过卷宗记载的联系方式与送达地址联系不上你,现依法公告通知你领取上述款项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刘亚明:


本院在执行(2009)滦执字第503号你申请执行杨春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回标的款1000元,因通过卷宗记载的联系方式与送达地址联系不上你,现依法公告通知你领取上述款项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沙文成、刘亚军:


本院在执行(2009)滦执字第103号你申请执行宋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回标的款2012.5元,因通过卷宗记载的联系方式与送达地址联系不上你,现依法公告通知你领取上述款项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王建华:


本院在执行(2008)滦执字第79号申请执行人王建华与被执行人王辉武、相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回标的款4741元,因通过卷宗记载的联系方式与送达地址联系不上你,现依法公告通知你领取上述款项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王树利:


本院在执行(2006)滦执字第766号你申请执行王凤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回标的款1000元,因通过卷宗记载的联系方式与送达地址联系不上你,现依法公告通知你领取上述款项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王志义:


本院在执行(2004)滦民初字第299317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人王志义等十九人与被执行人梁士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回标的款1000元,因通过卷宗记载的联系方式与送达地址联系不上你们,现依法公告通知你们领取上述款项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夏建民:


本院在执行(2006)滦执字第112号你申请执行肖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回标的款1500元,因通过卷宗记载的联系方式与送达地址联系不上你,现依法公告通知你领取上述款项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于金龙:


本院在执行(2008)滦执字第420号你申请执行李贵元、杜长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回标的款3400元,因通过卷宗记载的联系方式与送达地址联系不上你,现依法公告通知你领取上述款项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张福:

本院在执行(2007)滦执字第331号你申请执行史润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回标的款2000元,因通过卷宗记载的联系方式与送达地址联系不上你,现依法公告通知你领取上述款项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本院地址:滦平县滦平镇 编:068250

联系人:法院执行局 联系电话:85864098584187


责任编辑:河北省滦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