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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法院创建|滦平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为民解忧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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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丽、张杰  发布时间:2022-06-08 11:30:41 打印 字号: | |

2022年6月2日,滦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利用诉前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用心用情用力的解决了群众所关心的问题,让他们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和温情。

原告靳某与被告康某系长期合作关系,平时关系不错。2021年6月被告康某在原告靳某处购买了27000.00元的母猪,买母猪当日被告康某向原告靳某支付了10000.00元,尚欠原告靳某17000.00元,未给付。后原告靳某起诉至滦平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康某给付剩余款项。立案庭法官接到诉状后,第一时间启动诉前调解机制,联系被告康某,了解案件情况后得知被告母亲住院花费巨额医药费,未能及时给付原告欠款,并对原告起诉之事怒火中烧,法官将被告家里情况与原告代理人进行沟通,希望原告考虑被告现实情况,原告方同意宽限被告一段时间,此后立案庭法官又多次打电话与被告进行沟通,通过耐心的劝解和释法明理,被告终于释怀并偿还了原告部分欠款,剩余部分欠款,在法官的主持下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并承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近年来,滦平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诉前调解多元解纷机制,切实践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全力建设“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诉讼服务中心不断强化诉前调解意识、创新调解工作方法,缓解法院办案压力、减少当事人诉累、快速化解矛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滦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