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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希望的田野上——“滦法·息壤”普法少年团成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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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路子亮  发布时间:2023-03-09 09:08:33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三个一”工作中法治副校长的人才优势,高质量推进全县“八五”普法工作,滦平县人民法院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成立“滦法·息壤”普法少年团,并将滦平县第三小学作为首个试点校园。




3月6日,滦平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一一行与滦平县第三小学校长马文德、副校长王艳杰及教师、学生代表召开座谈会,就普法少年团的创建、运行及发展规划进行深入交流。
座谈会上,第三小学法治副校长路子亮就普法少年团做了如下说明,“息壤”一词源自《山海经》,是指能自己生长、膨胀的土壤。滦平法院开展普法少年团工作的目标便是通过组织引导学生自主参加法治活动,将“体验式”“沉浸式”的法治教育在全县铺开,以浓厚的法治氛围培养青少年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发挥法治副校长的普法带动作用。让每一个校园都能够成为“息壤”生生不息,为每一孩子的成长提供一片希望的田野。
赵一强调,法治副校长工作的点滴都将成为点亮孩子童年的一颗火种,成为改变孩子一生的原动力,我们要寓爱于法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滦平法院通过选拔法治副班长,创建普法少年团,真正做到问需于生、问教于师、问效于学,将法治宣传的触角进一步深入,在学生中树立普法宣传的榜样,培养校园“小法官”、校园法律明白人。为确保此项工作长久发展,首先要明确一个使命,“滦法·息壤”普法少年团是经县法院研究后成立的正规学生团体,坚持“回应学生需求,传播法治文化”的原则,通过组织引导学生自主参加法治活动,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物质与心灵的双重保障。其次要落实一项责任,普法团管理人要充分考虑学生需求,结合校园特点,在“五四”“六一”等特殊时间节点,组织主题明确的法治活动等,让青少年在法治实践中获得成长。最后要谋划一张蓝图,今后随着“滦法·息壤”普法少年团的活动开展,必将吸引越来越多的师生、家长参与到法治活动中来。我们要以学校为基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做好推广和宣传工作,真正让普法团成为孩子们梦想启航的地方。
会后,两名法治副班长向与会人员展示了授课成果并发表自己作为法治副班长的小小感悟。


与会教师表示,自县法院开展一校一法官工作以来,我们的学生对法律知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此次,少年普法团的成立将法治校园建设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真正让学生进行“体验式”的法治教育,充分调动学生们学法、用法的能力,也让我们教师产生了进一步谋划法治校园建设的意识,相信不久的将来,我校在依法治校和学生培养上会有更优异的成绩。

下一步,滦平法院将持续推进“滦法·息壤”普法少年团的各项工作,将校园作为传播法治文化的主要阵地,通过开展多元化、服务向的法治活动,将“三个一”工作走深走实。

 
责任编辑:滦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