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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法院三项措施安排清理执行积案下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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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0-24 19:37:04 打印 字号: | |
 

截止目前,滦平法院共开展集中执行活动5次,办结执行积案46件,执结标的近60余万元,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10余人次采取强制措施,部分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为确保清积活动取得实效,滦平法院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下阶段清积工作。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清积活动的认识。法院作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主要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法院的党组成员应当对集中清理执行工作高度重视,法院各业务庭要坚决克服清理执行积案仅是法院执行局一个部门事情的狭隘认识,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参与清积工作。

二、进一步关注民生,最大限度救助弱势群体。对申请人为特困群体的执行案件,要综合运用司法救助、民政救济、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多种渠道,解决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促使双方和解、申请人自愿终结执行;对涉及农民工工资和建筑工程款的案件,要充分利用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开辟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的绿色通道。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清积舆论氛围。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清积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电视台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加大对清积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打好清理执行积案的攻坚战。

责任编辑:河北省滦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