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12时,滦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张伟副局长办公室突然响起电话铃声。张伟副局长拿起电话。听到电话那边说,喂:“您是执行局的张法官吗?我要去执行局交款,已快到你们法院办公楼下了”。
原来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杜某餐饮服务纠纷一案,申请人王某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按照执行程序向被执行人杜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而被执行人未按时到庭履行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却选择了躲避执行,外出务工。滦平县人民法院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把加大法律惩处力度,将精准施策作为每一起案件的执行措施。通过电子屏幕,电台,到村,镇张贴公告等方式加大法律宣传。被执行人杜某害怕被纳入失信人员上“黑榜”,对个人声誉造成极大影响,经过思想斗争,迫于法律威慑,主动上门交纳了拖欠王某的饭费款2万余元,于是就出现了本文中出现的一幕。
王某在接到执行案款后激动的说:“你们拼命的工作,牺牲休息,吃饭的时间,帮我兑现了拖欠三年之久的欠款,体现了人民法院公平正义的形象,我给张法官鞠个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