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持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11月15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了滦平县李某等23名被告人恶势力强迫交易一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认真研判,充分做好庭前准备。该案立案后,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工作预案,针对开庭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反复研究讨论,细化工作举措,确保万无一失。由于该案涉及被告人数众多,辩护人较多,且属涉恶势力犯罪,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主审法官依法先后6次分别或集中讯问了被告人,并召开了有公诉人和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为确保押解万无一失,经上级法院协调,抽调各县区警力35人,囚车9辆。
二是严把程序,确保案件审判质效。被告人李某、程某、吕某为达到垄断滦平县新交房小区搬运业务的目的,合伙成立了广信家政服务公司,先后吸收14个搬运队,以抢占楼门、殴打、威胁、阻拦其他搬运队的方式垄断滦平县多个小区装修的搬运工作及装修用的沙子、水泥、红砖的销售。私自提高搬运价格,强迫小区业主高价使用其公司搬运队搬运。自2014年4月至案发,通过非法手段,强迫交易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该案由经验丰富、从事审判工作多年的三名员额法官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庭审中,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诉讼证据出示、案件事实查明、控辩意见发表等程序,有效保障控辩双方权利,依法查明案件事实。整个庭审共历时近4个小时,案件择期宣判。
三是接受各界监督,深入推进阳光司法。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透明度,确保庭审公平公正,分别邀请了县人大、县政协、县政法委、县扫黑办等相关部门10余人旁听庭审,另有30余名群众参与旁听。庭审中各环节衔接紧密,合议庭成员配合默契,庭审礼仪规范得体,展现了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形象公正。
四是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宣传典型案例,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思维,依法办事,及时传递正确的法律导向,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特邀请县电视台记者予以报道。同时进行庭审全程网络直播,并同步在法院外LED显示屏播出,观看群众达40余人,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