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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滦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2日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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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6-15 11:06:51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二?一九年主要工作

2019年,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勇于攻坚克难,敢于担当负责,破解压力挑战,以坚强有力的司法支撑,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19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227件,审执结8734件,结案率94.67%。每名员额法官全年平均办理案件279件。执行工作综合质效考核在全省163家法院中排名第10位,在全市11个基层法院中排名第1位。首次执行到位标的款2.15亿元,在全省排名第36位,在全市排名第2位。恢复执行案件到位标的款0.99亿元,在全省排名第46位,在全市排名第4位。审判工作综合质效考核在全市11个基层法院中排名第2位。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以扫黑除恶为重要突破口,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深入落实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以全国扫黑除恶武汉和西安推进会议精神为指导,立足“打准、打狠、打深、打透”。坚持高位推动,领导带头上案,层层压实责任;坚持高压态势,组建专业审判团队,依法精准打击;坚持除恶务尽,落实“一案三查”,深挖背后“保护伞”;坚持延伸打击,整治重点领域,严惩涉枪爆等犯罪行为,做到扫黑与毁伞并重,打财与断血并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对审判中发现的部分行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行业管理,从而实现了高压态势不断巩固,社会风气不断好转,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同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等其他犯罪行为,保护了绿水青山,维护了社会秩序。2019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40件,审结236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34人。其中,审理涉恶犯罪案件3件20人,审理职务犯罪案件7件18人,审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1件14人,均依法从重处罚,共罚没财产580余万元。

——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化解民事纠纷。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原则,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同时,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努力做到“放水养鱼”,而非“竭泽而渔”,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特别是在审理潮河上游滦平段违法违规建设特殊重点案件上,我院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克服案多人少矛盾,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门审判团队,集众人之智,深研法律法规,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同时,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切入点,较好地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建国70周年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2019年,共受理民事案件5108件,审结4982件。

——监督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助推依法治县进程。通过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增强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坚持胸怀县域经济发展大局,对县政府一些重大项目和决策,主动服务,及时跟进,竭尽全力从法律上想办法、出良策、解难题,提出负责任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应有作用,贡献法治智慧,推进依法治县进程。2019年,共受理行政案件343件,其中诉讼类案件178件,非诉审查类案件136件,均做到妥善处理。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打造诚信滦平形象。坚持用科技手段与传统手段相结合的方式,穷尽执行举措,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大力提升执行质效。一是运用科技手段,快速破解执行难题。申请人立案后,通过网络迅速查询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存款、车辆、工商登记、证券等9类12项信息,做到“一网打尽”。通过执行指挥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了对各项执行工作进行“集约化、扁平化、可视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监控法院执行人员办理案件的37个重要节点,使传统的事后监管变为事中监管,单一监管变为多层监管,结果监管变为过程监管,实现了便捷、高效、精准化管理。二是运用传统手段,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充分运用司法拘留、司法审计、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搜查、罚款等手段,穷尽制裁举措,打出组合拳,强力打压“老赖”生存空间,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打造诚信滦平。三是运用救助手段,深度破解执行难题。2019年,争取并经上级党委政法委、上级法院支持,拨付司法救助资金85.2万余元,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8起案件26予以救助,缓解了社会矛盾四是通过宣传手段,防范造成执行难题。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加大对非法放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的审查力度,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执行案件,法院穷尽措施后,被执行人仍无力偿还的,只能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于这种“执行不能”的案件不属于“执行难”,风险应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此,我院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当事人提高防控意识,不能只追求高额利润,不考虑市场风险,避免造成损失,减少社会矛盾,维护金融安全。

2019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200件,执结2997件。其中,限制高消费2135人次,将2066名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人名单,司法拘留81人次,搜查2次。6月份,我院在全省法院培训会上就执行工作作了典型发言。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

——打造诉讼服务新模式。为方便群众诉讼,按照上级法院部署正在推动两个“一站式”建设,打造智能诉讼服务新模式。目前,普遍开通了网上立案,全面推行跨域立案,开通了中国移动微法院,实现了“当场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立案、就近立案”相结合的便民立案模式,跟进推行网上缴费、网上质证、网上送达、网上开庭,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2019年,通过网上预约立案1974件,网上缴费801件,跨域立案76件。

——完善诉非对接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出台了《滦平县人民法院“互联网 诉非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建立人民法院与各调解组织的网络连接,形成诉调对接合力。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各类调解组织进驻法院工作的新方式,多元就地解决矛盾纠纷。2019年,共办理诉前调解案件2711件,调解成功930件,调解成功率40.43%。

——加大智慧法院建设工程。坚持向科技要质量、要效率、要公正。按照省法院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使用省级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120余万元,建设了语音识别转录系统、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系统,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购入互联网法庭系统,使当事人能够通过手机远程参与庭审,为群众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感受得到,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提升审判和执行质效

——推进基础配套改革。落实法官入额遴选晋级常态化要求,严格程序,完善机制。2019年退出员额2人,遴选2人,完成7名初级法官、2名高级法官等级晋升工作。同时,根据上级批复的内设机构改革方案,重新优化机构重组,简化管理层次,进一步明确了分工,清晰了权责,通过内部挖潜培养复合型人才,努力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有效释放改革红利。

——坚持内外监督并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并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同时,压实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监督管理责任,做到“放权”与“控权”同步。严格落实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合议庭评议、员额法官审判工作绩效考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等司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制定并完善《滦平县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试行)》《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持续推进司法公开。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开展庭审旁听评议、庭审直播等活动,增强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2019年,上网裁判文书9510份,庭审直播案件1090件,一庭一录案件2417件。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会同县司法局、县公安局从符合条件的选民中确定人民陪审员28名,提请县人大任命,并进行政治及法律业务培训,有力地落实了司法民主制度。2019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412件。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力锻造过硬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干警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坚决与“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西方错误思潮作斗争。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到全体干警。通过党员示范引领,进一步筑牢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使各项工作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分批派出30名员额法官及20名法官助理到国家和省法官学院进行培训。同时,重点加强了对全国扫黑办发布的4个法律政策文件及2019年《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学习培训,并通过微信工作群持续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疑难复杂案例,加强业务研究和指导,提升整体业务水平。与河北经贸大学签约挂牌合作,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实现人才培养供应、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法学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推动法学人才培养,助推滦平法治发展。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敢抓敢管,严抓严管,长抓长管,持之以恒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准则》《条例》,着力解决司法行为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坚决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有力提升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敬畏意识。

各位代表,县法院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法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院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在部门联动上还需强力推进。二是案多人少矛盾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三是案件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智慧法院建设还相对滞后。五是基层法庭建设还比较缓慢。对此,我院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二?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县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全面实施‘四区一城’战略,大力发展‘京郊型’经济,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道路”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履职担当,事争一流,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生态强县、美丽滦平”,全力提供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是找准思想引领的着力点,坚持党对法院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学悟结合促深化,学研结合促消化,学用结合促转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强院党组这一核心,建强党支部这一堡垒,建强党员这一队伍,抓住“关键少数”,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做到党的政治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特别是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确保县委决策部署在法院不折不扣地落实。

二是找准服务发展的结合点,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综合评判所办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做到法理情融合,避免机械办案、教条办案、僵化办案,使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能够更加符合党的中心工作为县委确定的“全面实施‘四区一城’发展战略,大力发展‘京郊型’经济,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道路”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坚决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深挖根治”,落实“一案三查”,打好扫黑除恶决胜战。同时,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放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行为,维护金融秩序,保护一方安宁,守住绿水青山。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妥善办理民商事案件,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严格审查行政行为,运用裁判、司法建议等方式,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狠抓执行工作,穷尽执行举措,让“老赖”无处藏身,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是找准审判机制的薄弱点,坚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定改革定力,巩固以“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基础性改革成果,深入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法官考评机制及法官惩戒机制,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庭前会议制度作用,提高庭审效率,提升庭审效果,不断挖掘和释放新的“审判力”。从立案部门、业务庭室、承办法官、监察部门等多环节、多途径发现和甄别“四类案件”,采取查阅卷宗、旁听庭审、要求独任法官或合议庭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等方式,通过专业法官会议或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压实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事中监管责任,让法官做到有权不任性。

四是找准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坚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处在矛盾纠纷化解第一线的优势,深入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落地落实,主动加强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多元调解平台,将各类调解人员引驻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治理合力,优化治理效果,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为民举措,实现“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诉讼服务,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推动和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五是找准队伍建设的切入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院。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干警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不懈锤炼法院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落实“两个责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壮士断腕的决心,持续正风肃纪。面对意识形态新挑战,丰富宣传教育手段,既要网下战场打赢法律仗,又要网上战场打赢舆论仗,传播正能量,掌握主动权。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持之以恒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2020年,我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以最高的工作标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开拓进取,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实施“四区一城”战略,大力发展“京郊型”经济,加快建设新时代“生态强县、美丽滦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基本解决执行难(第3页):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郑重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主要包括:执行举措创新、执行队伍壮大、常态化执行体制机制的建立等。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第4页):人民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必须完成以下程序要件后,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执行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
    两个“一站式”建设(第5页):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1日提出的司法改革目标:到2020年底,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基本完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全面建成。旨在打造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主要是围绕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平台、网上立案、在线调解、智慧服务、数据互联互通,方便人民群众,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四类案件(第6页):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全国扫黑办发布的4个法律政策文件(第7页):国家监委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

责任编辑:河北省滦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