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滦平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二?二?年主要工作
2020年,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区一城”发展战略,坚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道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勇于担当尽责,破解困难挑战,以坚强有力的司法支撑服务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2020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165件,审执结6847件,结案率95.56%。每名员额法官全年平均办理案件217件。执行工作综合质效考核在全市基层法院中排名第2位,首次执行案件到位标的款3.52亿元,恢复执行案件到位标的款1.12亿元。
一、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会议精神,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坚持高位推动,领导带头包案,层层压实责任,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坚持扩线深挖,落实“一案三查”,严惩背后“保护伞”,彻底清除“害群之马”。坚持“打财断血”,依法追缴罚没黑恶犯罪违法所得,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坚持长效常治,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确保社会长治久安。同时,严厉打击扶贫领域、破坏生态环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放贷等犯罪行为。2020年,在县委政法委的具体领导下,在市法院和县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抽调100余名警力,依法审理了自建院以来最大的王海军等30人共涉及60余宗犯罪行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扫黑办、群众代表等50余人参加了旁听,有效地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秩序。同时,投资60余万元,完成了“六专四室”达标建设,保障刑事审判工作安全。2020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21件,审结216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55人。其中,审理涉黑犯罪案件1件30人,审理涉恶犯罪案件4件19人,审理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审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9件21人,审理虚假诉讼案件1件3人,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3件,涉案资金2930余万元,均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共罚没到位财产930余万元。
——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按照“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要求,妥善审理企业破产及衍生的诉讼案件,更多地通过调解实现双赢效果,全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特别是在办理涉及县域大局的重大敏感案件时,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找准依法办理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不懈努力,妥善化解了滦平云产兴春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列案件,确保了8840余万元资金的安全。在办理盈时新城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233户购房者系列纠纷案件中,果断采取法律措施,查封有效资产,避免了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在办理饮马川企业系列纠纷案件中,深研法律法规,找到了依法解决的路径,为问题的有效化解奠定了良好基础。2020年,共受理民事案件3413件,审结3281件。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审理行政案件,规范行政行为,监督行政机关履职尽责,服务“放管服”改革,促进行政管理和服务进一步优化。特别是在办理重大敏感行政案件时,多措并举,合力攻坚,耐心释法明理,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助推依法治县进程。2020年,共受理行政案件255件,其中诉讼类案件167件,非诉审查类案件88件,均做到妥善处理。
——穷尽各种执行举措,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执行工作实行“一案双查”的规定》。坚持“一性两化”“标本兼治”基本工作思路,投资75万元对执行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坚持科技手段与传统手段并举,穷尽执行举措,强化执行监督,全力破解执行难题。持续推行以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为核心,以办案系统和执行公开系统为两翼,以网络查控、评估拍卖、信用惩戒、执行委托等N个执行办案辅助系统为子系统的“1 2 N”执行信息化系统建设和应用。2020年,累计查询车辆、存款等各类信息22万余条,涉及被执行人4700余人、资金3.3亿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103人次,限制高消费3427人次,司法拘留23人次,迫使100余人主动履行义务。同时,争取上级司法救助资金72万余元,对符合条件的19起案件共30人予以救助,最大限度地体现司法温暖。全年共办理执行案件3030件,执结2935件,执行到位金额4.6亿余元。
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推行高效便民司法举措
——推行一站式多元解纷。投资30余万元建强诉讼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全力打造“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积极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类型多样的调解平台,汇聚司法、工会、妇联、银行、交警等相关部门,建立了由法官、法官助理和各部门调解人员参与的6个调解团队,为当事人提供类型多样的解纷途径。按照“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类案专办”的原则,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提高诉讼服务质量。
——推广电子诉讼新模式。大力推广电子诉讼深度应用,推行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网上送达、网上质证、网上开庭、网上阅卷,让群众在掌心里就能完成诉讼请求,足不出户就能参与诉讼。特别是在疫情期间,收到了既减少当事人诉累,又有效防控疫情;既节约司法人力,又减少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四赢”效果。2020年,通过网上立案2476件、网上交费1500件、网上送达4302件、网上质证457件、网上开庭215件、网上阅卷21件。
——推进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加强与乡镇综治机构、村民自治组织、民行调解组织无缝对接,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进形成全覆盖的解纷服务网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在县委政法委的具体领导下,在县法院成立了滦平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立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引导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通过府院联动,综合施策,在诉前成功化解了8313户业主不动产产权登记纠纷案。2020年,共诉前化解纠纷11408件。
三、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深化基础配套改革。落实法官入额遴选晋级退出常态化要求,严格程序,完善机制。2020年,退出员额3人,遴选3人,完成10名初级法官按期晋升、27名法官助理及行政人员职级套改。同时,规范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对过渡性招录的21名书记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为审判团队注入新鲜血液,激发内生动力,释放改革红利。
——坚持内外监督并举。坚持向县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严格落实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合议庭评议、司法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同时,进一步压实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管责任,依托审判监督管理平台,实现由盯人盯案、层层审批向全院、全员、全过程实时动态监督转变。2020年,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次,真正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持续推进司法公开。投资100余万元升级2个标准化数字法庭及直播配套设备,支持法官公开庭审、旁听评议、在线直播,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2020年,上网裁判文书7141份,庭审直播案件1228件,一庭一录案件1945件。为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会同县司法局、县公安局从符合条件的选民中确定人民陪审员74名,提请县人大任命,并进行政治及法律业务培训,让人民监督司法,让权力公开运行。2020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735件。
四、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打造高素质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四个责任”落实。开展创建“四型”政法机关,争做“四型”政法干警活动。组织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假如我家有官司”换位思考大讨论。参加“抗击疫情党旗红”“防疫有我、爱卫同行”“文明交通引领”等志愿服务。通过党员示范引领,进一步筑牢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2020年,1个基层法庭和1名法官助理被市法院分别授予“十佳优秀法庭”和“十佳优秀法官助理”。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综合考虑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及书记员岗位的不同特点,采取集中授课、派出学习及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法官及法官助理学习民法典及其他最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坚持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性案例。结合司法实践撰写调研文章20篇,案例分析15篇,与时俱进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法律思维。同时,组织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辅助人员参加专门培训,提升整体业务能力和水平。2020年,2名法官助理分别荣获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三等奖和省法院精品案例奖。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警示”,深度融合县委常规巡察、市法院司法巡查及审务督察,持续纠正“四风”。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全县政法机关作风纪律整顿,在官方微信平台开设廉政教育专栏,调整14名廉政监察员,明确监督职责,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等警示教育8次,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整治。通过一系列严厉举措,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预热升温。同时,严厉整治虚假诉讼、虚报冒领补助、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着力锻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
——加强考核机制建设。坚持把审执工作、法官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纳入科学管理轨道,将日常考核、单项考核、年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综合考虑办案数量、办案质效等因素,区分人员类别、岗位特点等,建设差别化、合理化的考评体系,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活力,有力提升了审执质效。2020年,对审执质效排名靠后的干警,扣减2万余元绩效工资,奖励给排名靠前的干警。
各位代表,县法院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法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认真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全面从严治党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队伍素质还需进一步锤炼。三是案件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执法装备和设施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五是基层法庭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快。对此,我院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二一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县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落实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1359”发展思路,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面建设新时代“生态强县、美丽滦平”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支撑。
一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做政治坚定的引领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讲政治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干警做坚定的信仰者、积极的传播者、模范的实践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学习教育成果转换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忠诚干净担当的行动自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紧紧立足司法实践,回应时代关切,用政治眼光分析处理司法领域案事件,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健全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党领导法院工作的制度化水平。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自觉接受人大的人民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监察的法纪监督、检察的法律监督、新闻的舆论监督,认真听取各方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法院工作在正确的轨道上前行。
二是坚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做维护大局的保障者。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在刑事审判领域,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规则,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准确适用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制度,确保案件办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结合职责任务全力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落实扫黑除恶“六大常态化机制”,持之以恒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依法惩治涉枪爆、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套路贷等新型网络犯罪,遏制网络违法犯罪高发势头。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放贷、非法上访、虚假诉讼、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各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同时,贯彻好刑法修正案(十一),准确适用关于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妨害传染病防治、高空抛物、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冒名顶替上大学”等新规定,让城乡更安宁,让群众更安乐。在民事审判领域,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原则,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惩恶扬善功能,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在行政审判领域,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充分运用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平台,促进行政争议诉前实质性化解。在执行工作领域,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强化信息化应用,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优化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治环境,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是坚持强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做攻坚克难的示范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攻克难点、疏通堵点,按照“放权与制约”同步发力的原则,真正让权责行使规范化、监督效能集约化、监督方式实时化。加强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法官入额遴选晋级退出常态化机制,完善法官考评及惩戒机制,鼓励法官办好案、多办案。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健全“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加强案件随机抽查和重点评查,深化司法过程与结果公开,打造涵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要素制度闭环,推动实现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转型升级,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
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做司法为民的服务者。高标准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效化解。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加强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推进诉讼程序简捷化,从简从快审理简单案件,从精从细审理复杂案件,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深入推广电子诉讼新模式,有效减少人员接触,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扎实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做到法律原则和法律条文相结合,旧法与新法相结合,法律与道德相结合,确保民法典顺利实施、正确适用。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做过硬队伍的培育者。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院队伍,着力提高干警的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政治忠诚教育,建强党组这一领导核心、党支部这一堡垒、党员这一队伍,切实做到大事难事敢担当,身先士卒作表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斗争精神和底线思维,旗帜鲜明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警专业素养、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有力保障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加强作风建设,按照中央部署深入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彻底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提升能力素质,做到洗礼淬炼不放松、刮骨疗毒不畏惧、猛药去疴不迟疑、充盈正气不间断、激发动能不松劲,确保做到信仰法律、坚守法治,端稳天平、秉公司法,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保障。
各位代表,2021年,我院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开拓创新、砥砺前行、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开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局面,加快建设新时代“生态强县、美丽滦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名词解释
▲六清行动(第2页):开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行动。
▲六专四室(第2页):专用囚车、专用囚车库、专用羁押通道、专用电梯、专用桌椅、专用卫生间、羁押室、监控室、警用装备室、枪弹室。
▲一性两化(第4页):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把握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是以国家强制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特点,依法打击规避、抗拒、干预执行的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和高压态势。坚持以现代信息科技为支撑,形成现代化的执行模式。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执行监督管理体系,规范执行行为,转变执行作风,提高执行公信力。
▲四类案件(第6页):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四型(第7页):学习型、实效性、廉洁型、满意型。
▲三个规定(第8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简称《领导干部干预插手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简称《内部人员过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司法人员接触交往规定》)。
▲六大常态化机制(第11页):智能公开的举报机制、打早打小的惩处机制、源头治理的防范机制、精准有效的督办机制、持续推进的领导机制、激励约束的考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