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赡养费执行案件的背后,都是一个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收入老人的期许,更是一个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面对此类案件,滦平法院执行干警都会穷尽执行措施将赡养费尽快执行到位,这不仅是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体现,更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尊老、敬老美德的传承。
近日,滦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王某及妻子因赡养纠纷与儿子小王起了争执,将小王起诉至法院,向小王索要赡养费,经法院判决,小王应每月给付父母赡养费1000.00元。判决生效后,小王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三个月未给付赡养费。老王及妻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将小王传唤至执行局,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告知小王经济能力不足并不是逃避履行赡养义务的理由,赡养父母不仅仅是为人子女的责任和义务,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通过干警的释法明理,小王深刻认识到自身在赡养老人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也意识到自己触犯了法律,不仅将拖欠的3000.00元给付完毕,还提前给付了下一季度的赡养费3000.00元,他表示以后会按时给付赡养费。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帮助下,父子俩面对面敞开心扉,重归于好。
子女赡养父母,既是法定义务,也是应尽的责任。从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上讲,赡养父母是子女反哺、回报、尽孝的体现,是做人的基本准则。长期以来,滦平县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一直注重“情”与“法”的结合,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即注重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又注重化解当事人之间的深刻矛盾,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好每一件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