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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滦平法院:办案有情三冬暖 冰释前嫌两顽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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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金丽 刘小玉  发布时间:2021-11-11 14:16:55 打印 字号: | |

滦平法院民事审判庭始终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用心、用情、用力化解纠纷。2021年11月8日,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乔某与被告杨系同班同学,因让座问题发生争吵,进而发生打架,最终导致原告乔某受伤住院。原、被告双方未采取积极措施化解矛盾,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合计25783.82元。

收到案件后,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均系未成年人,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对他们的心理和生活产生一定影响,于是在开庭前多次与双方沟通,向他们讲述本案情况和涉及到的法律关系、法律知识,引导原被告双方站在对方的角度多考虑。法官对此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分析利害关系,并有针对性地对乔某、杨某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最终原被告双方被法官的真心与诚心打动,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杨某当庭兑付相关费用,冰释前嫌,案结事了。

未成年人打架斗殴问题一直是家长担心、学校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近年来,滦平法院民事审判庭立足审判职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依托,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滦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