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直春耕农忙季,近日,滦平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就与时间赛跑,抢先执结63起因土地经营权而引发的纠纷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确保申请执行人“春耕”的顺利进行。
据悉,张某等63名农户与某合作社于2021年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金于每年的4月份给付当年租金,合同签订后,张某等63名农户依约将土地交付某合作社使用。但某合作社未支付2022年度土地租金,经农户们多次催要,某合作社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遂农户们诉至我院。经诉前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履行期限届满后,某合作社依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张某等农户们于今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局领导高度重视此类涉民生案件,考虑到不能耽误“春耕”,立即开始调度,责令专人办理。执行干警们立即向被执行人某合作社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最终,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断释法明理及多次调解下,被执行人某合作社承诺先行恢复地貌,保证“春耕”,并就租金问题达成执行和解,至此63件案件至此顺利执结。
农村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件的执行既要考虑执行效果,又要考虑社会效果。既要保证案件的高效执行,又要保护群众的切实利益。滦平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大“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撰稿:石刚、刘景全
编辑:李安琪